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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常驻心间 用“心”执行每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28 08:21:08


  夜色入深,凉气袭人。

  墙上的时钟已过21点。我坐在寂静无人的医院候诊室里,昏暗的灯光笼罩着低落的心情,掩不住我少许的焦急和无奈。

  刚领一名案件的被执行人在门诊室测量血压。因为初检血压偏高,拘留所不予收押。到医院复查,还是超过正常标准。医生开了些降压药让被执行人服用并填写了病历,表示没什么太大问题,但继续拘留已无可能。我只得让法警将被执行人带回到车上,自己留在候诊室思考着下一步的对策。

  2010年1月,我因工作调整进入执行局。那时虽不算法院的“新兵”,却从没接触过执行工作。我心中暗自揣摩,不外乎就是“拎包要钱”、“拘留抓人”吧!

  有人说执行工作很容易,因为有关民事执行的法律条文并不多,就那么几条,很好记,理解起来也不复杂。强制措施就那么几种,按部就班一一用来即可。也有人说执行工作很难——“钱难要、人难找、脸难看”,经常处在双方当事人中间,受的是“夹板气”。

  但真正走上执行岗位,才知道其中艰辛如人饮水,冷暖唯有自己才能体会。起早贪黑、加班加点那是家常便饭。上班要钱、下班找人更是干好执行的不二法门。有时为了核实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跑个两三趟很正常。而蹲点守候被执行人,有时四五次也不一定能行。所以执行法官也自我解嘲:“操着法官的心,干着公安的活。”

  几年的工作磨砺,使我从最初的忐忑到后来的从容,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行法官。刚柔并用的工作方法,应对了不少“骨头”案件。

  那是我接手过的一起旧存案件。快两年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确认的1万多元欠款。被执行人辩称和申请执行人有账目没算清,不愿给钱。我便直言会采取拘留措施,他却强硬表示:“这钱就不该给,你们法院看着办吧。”看着被执行人对立情绪严重,我便灵活转换执行思路,重新做起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看着“苦口婆心”的我,又看着“严阵以待”的法警,最终被执行人让家人送来部分执行款,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而眼下,我却有些挠头。被执行人是个快60岁的老爷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空空荡荡,几次承诺履行也一再食言。这次是执行局全体出动,蹲守一中午,好不容易才觅得他的踪迹。整整6个小时,直到送往拘留所的路上,他才松口说明早筹借10万元了结余下债务。

  但为避免夜长梦多,我坚持要求他当晚履行,不然不会放人。可如今拘留无望,别说当晚了,他答应的明早恐怕也成了泡影。无奈之下我准备起身离开,忽然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身体状况,便留了个心,又去门诊室请医生开了些降压药,以备他不时之需。

  再次和被执行人回到拘留所,拘留所依规开具了建议另行处理的意见书。我将情况向院里做了详细汇报。

  在送被执行人回家的车上,我和他谈及案件执行快一年,目前还有10万元没有履行。拖欠的10万元中,还有一部分属于农民工的劳务费,那可是他们几个月的血汗钱。

  和以前一样,他心不在焉地微微点着头,看不出一丝诚意。“又白费口舌了。”我心中轻叹。

  接下来,我也失去了继续交谈的动力,勉强打起精神,顺手掏出降压药递到被执行人手中,叮嘱他按时服用。

  被执行人似乎是没有想到,目光停在那里,注视着我。

  临别前,我再次问及他起初答应明早给付余下的10万元,能不能说话算话。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明天中午下班前一定送到。可根据他以往的表现以及现在的形势来看,我不抱任何希望。

  第二天一早,刚过9点,我正像往常一样处理着手头的工作。办公室的电话响了起来。

  “喂,是我,我现在在银行,不知道你们法院的账号,钱转不过去,你能来一趟吗?”居然是被执行人的声音。

  很意外,本以为泡汤了的事情又有了转机!于是我连忙赶到银行,将法院账号交给了他。没过10分钟,所有转账手续就都办好了。

  “感谢你配合法院的工作。”我握住了他的手。

  “其实昨天一听说因为高血压不能拘留我,我就想拖一拖再还钱。可没想到你还记挂着给我买药,我挺感动的。我把这事回去跟老伴一说,她也说这样的法官可难得,不要再给他们添麻烦了。这不,上午刚借到钱,我就通知你了。”被执行人揭开了事情的原委。

  没想到昨晚的举手之劳,彻底解决了一个“难缠”的案件。几乎穷尽措施都没取得的效果,却被几个小药片简单达到了。慢慢体会其中的点点滴滴,渐渐地,我心中升起一丝了然。

  回想自己经手的每一起执行案件,或强制措施的刚,或软语相劝的柔,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就是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仿佛除此之外和他们再无任何交集。因此,当“刚柔并用”遇上“软硬不吃”,束手无策即成为必然。

  而昨晚的一切让我领悟到,除了法官和当事人的关系,我们和当事人之间还存在着一种普通的、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就像独身走在陌生的城市,路人迎面而过投来的善意微笑,虽然短暂,却充满着温暖,触动我们的心灵。

  昨晚在给被执行人买药的那一刻,我似乎暂时忘却了他的身份,只把他当成一位身体有恙、需要帮助的邻家老大爷,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亲人。也许正是这自然的举动,映入了他的情感,使他感动,进而让他也把我当成了朋友、亲人。即使没有外界的督促,他也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他信任你,认为你不是在找他麻烦,而是帮助他解决问题。营造这种和谐的司法关系,正是我们付诸努力的方向。

  执行,须用“心”执。

  

责任编辑:游大庆    

文章出处:(作者单位: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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