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因为拖欠债务被立案执行,法官会向你发出报告财产令,你是不是可以置之不理呢?不,这可是法定义务!如果拒不报告,可能会被拘留罚款哦。看,汝南县一名被执行人就因为没有及时向法院报告财产,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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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上)
基本案情
杨某某与崔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汝南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崔某某向杨某某支付工资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崔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汝南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崔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通过网络查控以及实地走访,发现其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传唤崔某某接受调查询问时,崔某某拒不报告财产状况,在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法院依法对崔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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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一、什么是报告财产令?
法院发出的报告财产令是指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主动上报个人名下财产情况,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
二、应该报告哪些财产状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