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岗位建功,推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9个集体、99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汝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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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为功 持续发力
汝南法院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2022年8月22日,最高法院批复确定由我院集中管辖汝南县、驿城区、西平县、遂平县、新蔡县、上蔡县、平舆县七个县区的第一审环资案件;2022年12月29日起,开始受理环资案件;2023年1月19日,环资法庭挂牌。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以来,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发展思想,完善环资审判工作机制,围绕专业化审判,以个案创亮点,坚持做精做实做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全力推进环资审判开创新局面。2024年,在郑铁中院对全省18家集中管辖基层法院“6.5环境日”情况通报中,6次对汝南法院提出表扬;2024年4月,汝南法院环资法庭荣获河南省“2023年‘三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5月14日,汝南法院环资法庭法官助理张魁应邀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培训。
一、 依法审理环资案件,落实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制度
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2023年,受理一审环资案件28件,审结28件,结案率100%。其中刑事案件16件,判处犯罪分子33人;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4件。开展庭审观摩6件,巡回审判环资案件3件,500余名群众、执法人员等旁听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环资典型案例6件,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40余块,为群众答疑解惑200人次。
2024年1-10月份,受理环资案件18件,其中刑事7件,审结6件,未结1件;民事9件,审结9件;行政2件,审结1件,未结1件;结案率88.9%。
二、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促进环资审判专业化、规范化
一是沟通对接集中管辖区域内的其他法院,协商环资案件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审查立案、审判、执行及诉讼委托事项的相关情况,推动辖区法院会签《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高效创新的环资审判协作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会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理顺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工作,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操作指引。
二是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依托府院联动平台,与汝南县林长办联合制定《汝南县“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工作方案》,强化与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三是依托我院“汝法论坛”、“汝法夜校”平台鼓励干警钻研业务,打造学习型法院。我院编写的“井某续滥伐林木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涉林木资源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专业化知识型人民陪审员制度化管理问题研究》课题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重点课题,论文《整体系统论下生态修复执行之创新》,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首届“环境司法创新发展论坛”征文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应邀出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4年全国年会,并作《滥伐林木案件生态修复适用研究》的主题报告,这是汝南法院建院以来首次在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上作主题报告,该论文也成功入选年会论文集。
三、 探索创新工作举措,树牢环资审判恢复性司法理念
一是结合专业化审判,注重环资案件审理的修复行为、修复效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在宿鸭湖水库桂庄管理所设立宿鸭湖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陈某某涉嫌犯滥伐林木罪一案中,旁听群众数百人,承办法官现场说法,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审理王某某滥伐林木一案中,发出全市首份林木从业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林木采伐有关的活动,充分发挥了司法的威慑教育引导功能。
二是切实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大决策部署。开启宿鸭湖湿地生态保护新模式,围绕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宿鸭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通过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传播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及时修复受损环境资源。2024年3月,宿鸭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生态修复基地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法,在世界水日、全国生态日期间,举办“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法护绿水青山”专题活动;开展座谈,走访企业,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在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志愿者在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宣誓、巡林、湿地清洁、湿地树木病虫害防治等系列护林活动;在汝南县城北关石桥、东关石桥、悟颖塔、天堂寺处,树立《司法保护令》标牌,这是驻马店市首例依职权发布的古建筑类司法保护令。光明日报客户端以《河南汝南:为重点文物穿上“司法铠甲”》为题,介绍了汝南法院为四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司法保护令,用法治力量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做法。在天中山文化园设立天中文化司法保护基地,以司法之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2起。2024年7月15日,《大河报》以《严格司法 护航美丽家园》为题,8月14日,《法治日报》以《汝南法院以法治之力护佑生态之美》为题,对我院环资审判工作进行了整版报道。两篇环资新闻《汝南法院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法治宣传活动》《法护民生 严守红线》被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转发;拍摄的普法短视频《这钱,咱不能挣》和环资新闻《这个法院发布司法保护令,为古建筑穿上司法铠甲》被省高院转发;《大河报》以《法治护家园 天中更美丽》为题对我院环资审判刊发专刊。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汝南法院作为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必将脚踏实地、砥砺前行,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讯员:张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