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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法庭创建】工程欠款引纠纷 倾心调解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5-03-21 09:01:25


近日,汝南法院老君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以多元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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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原告王某龙与驻马店某养殖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合同价款等必备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进行了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驻马店某养殖有限公司投入养殖使用,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现处于停业状态。原告多次从河北张家口来往河南索要工程款均未果。

      承办法官彭永梅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并了解到双方对部分案涉工程及工程价款存在争议,考虑到双方合作基础较为扎实及原告远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彭永梅反复多方下功夫,抓住焦点问题,耐心向原被告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本着能动司法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引领,坚持细致耐心的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经过多轮劝和协调,最终促使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双方都得到了一个较为满意的处理结果。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更是对彭法官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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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是汝南法院老君庙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服务乡村基层治理的又一典型案例。下一步,老君庙法庭将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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