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4月28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巡回审判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为600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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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8日,被告人姚某星、马某根伙同王某磊出资合伙购买了汝南县某镇34棵杨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上述34棵杨树砍伐。后经汝南县林业局鉴定:被伐的34棵杨树的立木材积(立木蓄积)为30.2141立方米。庭审中,环资法庭的法官利用娴熟的庭审技巧,通过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让师生们对人民法院庭审程序和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了直观的了解,严肃的法庭同时变成了生动的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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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张魁给全校师生现场说法:“同学们,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同一天空下。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需要无时无刻的保护。要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大家想想看,如果我们不去保护环境,天空不再是蓝色、树木不再成林、大河不再澄碧,会是什么样呢?所以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保护环境,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同学。”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真实的庭审场景和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件,明白了滥伐林木的后果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回去一定要告诉身边人,让更多的人也知道违反法律的后果。
汝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巡回审判进校园,为学生们带来一场意义深刻的庭审。通过此次庭审,提升了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他们践行绿色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落实到保护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