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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用心用情,让“难”案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5-06-20 09:17:38


近日,汝南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并完成交付,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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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于一起房屋权属争议。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因房屋买卖问题产生纠纷,经汝南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需限期腾空并返还涉案房屋。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致使刘某迟迟无法收回房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叶海宽认真对案件进行研判,考虑到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激化矛盾,决定以“柔性”执行方式推动案件化解。

为此,叶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然而每次都波折不断,达成意向后又屡屡推翻,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每一次协商都不欢而散。但申请人刘某充满期盼的询问让执行法官容不得有半点气馁的想法。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叶法官坚信,只要多沟通,终会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为此,他多次与被告沟通,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一方面向被告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站在被告的角度分析案件久拖不决对双方的不利影响。被告逐渐认识到拒不履行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动腾退房屋交付申请人。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到此,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在充分尊重法律权威的同时,注重人性化执行,结合案件实际,耐心充当双方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互相理解、积极配合,有效地推进了判决的落地,让“难”案最终了结。

后续,汝南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保障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时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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