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干警以公正为尺、责任为肩的敬业精神,我的货款就要不回来了。今天过来,三面锦旗表达一下我小小的心意。”12月11日一大早,当事人张某某就来到汝南法院,为执行局局长肖俊涛、副局长郭旗和执行干警陈潇送上了三面锦旗,拉着郭旗和陈潇的手连声致谢。
原来,张某某与蒋某某因货款问题诉至汝南法院,立案执行后,蒋某某始终未全部履行义务,从最初的拖延推诿,到后续拒接电话、失联隐匿,全然无视法律尊严与他人合法权益。更令人焦灼的是,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并无有效可供执行财产,此时的张某某满心沮丧,甚至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进退两难之际,执行局领导肖俊涛、郭旗和干警陈潇梳理案件脉络,将突破口聚焦到执行担保人身上。他们多次往返于汝南与驻马店市区之间,辗转驻马店市不动产中心、公积金中心、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实地调取证据,并深入担保人所在工作场所向担保人释法明理,讲明执行担保人的责任与义务,最终担保人主动配合工作,提供名下保单、工资等供法院执行,案件虽历时近两年,但最终张某某的100多万货款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的顺利实现,离不开申请执行人与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沟通。及时与当事人讲明案件办理情况,不仅可以减少执行干警与当事人之间的误会,更可以帮助双方消除隔阂。汝南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以“多沟通、多核查”的工作态度,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的由衷感谢;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
汝南法院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坚持“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难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