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宣传要求,在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汝南县人民法院紧扣“呵护自然、人人有责”宣传主题,联动多部门、下沉基层一线,先后开展联合普法、乡村宣讲系列活动,以司法力量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助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部门联动聚合力 联合普法共筑生态防线
5月21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汝南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联合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两院干警立足各自职能,搭建普法宣传展台、摆放专题科普展板,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知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禁令、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资源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全方位、接地气的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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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干警结合县域生态司法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非法猎捕、杀害、食用、交易野生动植物,非法排污、破坏林地湿地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破除“捕猎小事、无伤大雅”的认知误区,引导群众树牢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
活动现场,干警们主动发放生态保护宣传手册、普法彩页,面对面解答群众关于生态维权、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违法举报等热点咨询,耐心回应群众疑惑,将生态法治理念精准传递到群众身边,切实凝聚起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共识。
下沉基层入乡村 法治宣讲直达田间地头
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当天,汝南法院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干警,专程前往汝南县东官庄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专题宣传活动,把生态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
在乡镇集市、村居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区域,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案例释法说理等多种形式,聚焦农村群众关注度高的生态保护问题,精准开展普法宣传。针对乡村常见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违法情形,干警结合真实司法案例,深入浅出讲解生态破坏行为对生物多样性、乡村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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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干警们还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号召群众从拒绝食用野味、爱护林木湿地、不乱扔乱排、主动举报生态违法行为等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生态保护责任,争做生物多样性的守护者、生态文明的践行者,营造人人关心生态、人人守护自然的良好乡村氛围。
此次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是汝南法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生动实践。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生态法治观念,搭建起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普法、共治共享的工作桥梁。
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深化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巡回审判、案例警示等活动,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县域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态宜居、万物和谐的美丽汝南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