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收时节,为满足农民朋友农忙季节的司法需求,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汝南县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服务“三农”。
一、针对农村夏收时间紧、劳动强度大的现实,我院加大巡回审理力度,把法庭设到田间地头,现场开庭,就地调解,力争案结事了。确保边远乡村群众享受优质司法服务资源。
二、利用夏收时节,外出务工农民朋友大批返乡的机会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农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充分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诉前调解功能,化解农村矛盾,对自愿进入诉前调解的农民朋友,实行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通过法院携手当事人所在乡、镇司法所,利用特邀调解员,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群众纠纷。
四、对于经诉前调解、社会法庭调解仍未形成一致意见的涉农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及时办理、优先执行,尽量缩短诉讼周期。
五、对于涉农案件中的邻里关系纠纷、简单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可利用当事人所在乡、镇社会法庭调解,使许多矛盾消化在立案前。节约了司法成本,降低了社会矛盾的对抗性,而且方便了群众。
六、基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板报宣传法律。将符合农村法制宣传以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板报的形式写入法庭的宣传板报栏里,供群众阅览,并及时解答群众疑问。
七、开展“送法下乡”,向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的问题。
汝南县法院始终把群众最直接最关心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听民声、解民忧,受到农民朋友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