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汝南法院从四个方面加强干警服务观念

  发布时间:2012-06-02 20:57:17


    为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汝南法院从四个方面加强干警服务观念。

    一是强化大局观观念,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汝南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大局观念,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事的观念,紧紧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这一大局,自觉把法院审判、改革、建设等各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高度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高度关注民生,高度关注社会稳定,依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创新和完善措施,方便群众诉讼。立案庭是院工作的主要窗口,汝南法院把立案大厅作为便利群众诉讼的主要场所,通过配置各种便民设施,不断改善接访条件,创造亲和的立案环境,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坚持将涉及民生、民权、民利的案件摆在突出位置,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通过设立处理案件合议庭、温馨调解室,增强司法亲和力;通过巡回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申诉;加强法律援助,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是全面引入调解理念,构建和谐诉讼格局。诉讼调解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汝南法院根据工作实际,把调解引入诉前、诉后、判前及执行等各个环节,尽量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使审判工作达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最终目的。

    四是狠抓规范化管理,确保廉洁司法。院相继制定完善了《干警学习考勤制度》、《警用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管事管人,坚持从思想认识和各项审判工作上进行整改,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对待群众生冷硬横问题,坚持办案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387075 位访客
-->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