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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院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注重“三结合”

  发布时间:2012-12-11 20:19:10


    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联系实际,做到三个结合,教育引导干警把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审判执行实践中,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一是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发现、培养、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在全院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交流和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带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是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相结合。继续开展回访活动,进行巡回审判,提供法律服务等,通过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干警在认真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廉政准则”、廉政文化的内容,严格贯彻落实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五禁止,十不准”规定,强化廉政教育,促进法院整体队伍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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