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范围内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党组立即行动,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
先行先学,明确方向。市委、县委教育实践活动会议陆续召开后,汝南法院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党组中心组先学一步,深刻领会学习总书记、省委郭庚茂书记等领导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活动《实施意见》和《河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方向和目标。同时,院党组要求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进行、科学推进,我院成立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宋琳明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四个办事机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宣传、督导、保障等,确保活动达到“五落实”,即:组织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整改效果落实。
认真调研,找准目标。活动开展前,坚持院领导带头,主要领导带队,到法庭、基层民调组织、社会法庭等服务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先后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对我院的作风建设和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在查摆问题环节上做到有的放矢。
集思广益,制定方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照市委县委实施意见及方案的要求,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做到位、结合实际有特色,着力解决我院在思想作风、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参照有内容、学习有范围、整改有依据、时间有节点、措施有时限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3月17日,党组书记、院长宋琳明同志向县委督导组进行了汇报,第8督导组组长张东峰同志对我院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召开动员大会。张东峰同志要求,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严格按照县委方案要求,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体现特色的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一定要对活动每个环节精心组织,压茬进行,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工作方案,做到近祥远略。宋琳明院长表示,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热情激发出来,工作劲头提高起来,为民服务的精神面貌展现出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面动员,深入学习。3月17日上午10时,汝南法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宋琳明同志作动员讲话。县委第8督导组组长张东峰同志和督导组成员出席会议,张东峰同志并作重要讲话。下午3时,汝南法院召开科级以上干部和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和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宋琳明院长强调,专题学习安排时间为5天,参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本要求是真抓实做,重点任务是解决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整个活动中要做到八个“贯穿始终”:要把“为民务实清廉”贯穿始终;要把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要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要把“六问、六带头”贯穿始终;要把搞好“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