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宽同志,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0月到汝南县法院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现任汝南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员。自2014年4月调整岗位至执行局以来,叶海宽同志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把司法为民宗旨贯彻于执行每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工作成绩得到了全院干警及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现将该同志的先进事迹总结如下:
强化思想牢记宗旨
叶海宽同志始终坚持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本院开展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该同志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并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落实到为民、便民、护民的具体行动中。尤其是参加“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后,该同志在案件处理上更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审慎行使手中执行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该同志执行张楼乡刘爱英老太太赡养纠纷一案时,该老太太年迈体弱,无法正常到法院领取执行款。叶海宽同志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亲自上门将该执行款送给刘老太太,解决了老太太的生计危机,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时俱进勤学苦练
由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快速推进,法规的出台与废止也属常态。叶海宽同志深知只有坚持学习,坚持更新自身的知识积淀才能适应日新月异发展的法治环境,才能胜任司法为民的执行岗位。叶海宽同志除积极参与法院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主动从期刊、书籍、网络等多种渠道获取新的资讯及学者见解,借以改进自身的业务能力。尤其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叶海宽同志更是努力学习新的查控平台技能,较快地将新技能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执行中,受到了立竿见影的好效果,对其他同志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广作用。
勤勉工作成绩卓著
案多人少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该难题在执行局尤其突出。近年来,由于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诉讼与执行案件快速增多,人员紧缺的问题更趋紧张。为了多结案、快结案,叶海宽同志克服离家较远、孩子年幼的实际困难,经常放弃节假日正当休息时间处理案件,夜深人静时的加班更是家常便饭。辛勤的汗水得到了丰硕的收获,2015年叶海宽同志全年结案100件,位居全局个人结案数量第一名。该同志的辛勤努力,既解了当事人经济上的燃眉之急,更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耐心细致执行热情
由于执行环节晚于审理阶段的特殊性,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往往矛盾冲突剧烈,情绪都比较易激动,对执行人员的办案水平与态度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执行员的办案方法将直接影响办案效果,影响法院及法律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叶海宽同志在办理执行案件时,从来都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应否服从法律、履行判决问题上,该同志铁面无私、从不权变;在履行方式等处理细节上,该同志又坚持灵活变通,务求实效。对于对法律及判决结果心怀情绪的当事人,叶海宽同志总是热忱服务,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明晰法律,讲明利害,力争使案件的履行由被迫化为自觉,既执结了案件,又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从严律己廉洁司法
执行是坚守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能不能抵挡住利益诱惑将直接影响法院及法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叶海宽同志到执行局工作以来,恪守廉洁司法的戒律,坚守君子固穷的精神操守。从不收受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利益贿赂,对他们非正当的社交要求也从来都是谢绝。两年来,该同志所执结的一百余件案件,从无当事人就廉洁问题反映该同志。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公正清洁形象。
叶海宽同志到执行岗位工作以来,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勤勉敬业、成绩突出,办案精细、护法卫民,廉洁自律、从严做人,该同志的工作态度及业绩受到全员干警及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