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在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张社军同志全票当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社军,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河南省洛阳市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入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82年至1986年, 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6年至1999年,先后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科科长、正科级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1999年至2002年,任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2年至2012年,先后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2012年至2016年,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2月,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2016年2月29日,当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