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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邢光辉受贿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6-06-01 18:51:20


    

    

    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邢光辉受贿案6月1日上午在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邢光辉,男,1971年2月1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西平县人民政府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因涉嫌犯有受贿罪,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5年7月29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邢光辉在担任西平县委常委、副县长和西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利用分管土地、城建、财政、联系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收受多人款物共计人民币410.6615万元,在土地拆迁、减免规费、享受优惠政策、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调贷款及销售名酒等方面给予上述人员以帮助,构成受贿犯罪。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邢光辉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不持异议。他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的腐败行为辜负了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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