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和谐 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09-09-04 10:36:56

李红霞同志作为一名立案法官,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血与火的经历,但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无限热爱立案信访工作,恪尽职守,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她用果敢和柔情在群众中留下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亲和的形象。她曾荣获“县三八红旗手”,“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县信访先进个人”、“驻马店市人民满意的法官”等荣誉称号。她所在的庭室荣获“市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信访集体”。 一、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文关怀暖民心 信访工作是法院的窗口工作,是检验法院审判工作的“寒暑表”、“衡温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李红霞同志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来访者,倾听着形形色色的案情。她从文明接待入手,不管其身份贵贱,均一样尊重其人格,并要求接待法官使用文明用语,使来访者受到人格尊重,拉近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她接访艾滋病当事人上百人次,做到不歧视、不冷漠,而是关心、爱护。一次,她接待了一位因卖血而患艾滋病的患者,她先请其坐下,后给其倒开水,边阅读来访材料,边耐心解答提出的问题,接访完毕,她握着来访者的手,并激励其鼓起生活的勇气。这位来访者却泣泣哭了起来“俺得上这病,周围的人歧视俺,有的人象躲“瘟神”,不让进屋,有的俺走后坐过的椅子当面就扔掉了。而李庭长却待俺象亲人,法官啊就是不一样!”。在工作中,李红霞同志对那些缺少法律和文化知识的来访者,她就帮其起草诉状,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格式,提供法律服务。即使对那些来访或申诉无理的,她也认真分析无理缠诉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准确把握来访者的症结所在,在她心目中“群众的利益无小事”,快办急办。一天,她接访了一位叫伍超远的老人,老人多次到县信访部门反映其在五十年代初期,乡政府曾将其11间房屋收走办了乡供销社,七十年代房屋被扒掉了,八十年代初曾到法院起诉,现申诉继续请求乡政府支付房租金。她接访以后,当即到档案室调取卷宗,中午加班阅卷了解案情,根据解放初期国家当时政策,收其房屋办乡供销社,国家已另行给其做了安置,其现在请求乡政府支付房租金,既不符合当时政策,又超过了现行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其申诉均不成立。下午,她耐心细致做伍的工作,动员其息诉,伍说“道理我明白了,亦冲着我七十多岁的老汉一来,恁亦当即调卷复查,及时给与我答复,道理我明白了不申诉了,不给法院找麻烦了”。而对于那些老、弱、病、残,急需法律救助的当事人,李红霞同志每每遇到,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她特事特办,当即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当即立案,当即转业务庭办理,她说“要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也打得起官司,让法律给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二、深怀爱民之心,力行为民之举 在旁人眼里,也许信访工作是那么平常,那么琐碎,可也就是在这耐心倾听他人诉说中,在细细与他人交谈中,在屡次为他人奔忙中,化解了怨恨,消除了愁绪,平息了愤怒,架起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理解的桥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安定因素。李红霞同志时常这样想:群众有冤,如果不是实在忍受不了,是不会破费钱财越级上访的,更不会动不动就上省会进京城。有些越级上访的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是“逼上梁山”的,能在当地解决了的问题,谁还愿意费时费力往上告呢?只要多一点换位思考,多为群众解决点实际问题,千万不能用“不服你想上哪告上哪告”之类的话伤害这些善良的百姓,上访问题会解决在基层。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中,她采取主动下访,到上访户家中做工作,以心换心,了解上访原因,真心实意解决问题,很多热点案件得以解决。如罗殿宝上访案,罗多次到京、省申诉上访,她与其他同志到罗所在的村委做工作,并到镇政府协调帮助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对当事人热情关心和在工作中养成的和风细雨式的作风,使她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在她和全庭同志的努力下,汝南法院去年是全市唯一没有赴京涉法上访的基层法院,为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和谐汝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继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