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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我办理的令群众满意的的案件 一起纠缠十余年的宅基地纠纷成功调处

  发布时间:2016-12-09 08:40:54


          

    2016年6月9日上午,老汉陈某某拿着发黄头的一二审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再审材料,信访反映、领导批示等几百页材料来到马乡法庭,就与邻居陈某的儿子因宅基地争议提交诉状,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经了解,该案纠纷起源于1998年,汝南县某镇人民政府为村民陈某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标注的四至,与邻居陈某某的1996年宅地地使用证标注的四至在东北角重叠35厘米。2005年,不知情的陈某某拆除旧房,备好各种建筑材料,准备建新房,遭到陈某一家的强烈阻挠,由此引发双方宅基地使用证纠纷。双方从2005年在村、乡、县、市辗转多部门,经过多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双方矛盾仍未化解。2015年,陈某去世。而陈某某备好的建筑材料在长期停放过程中损失严重,为此陈某某忿恨不已。

   群众利益无小事!审查完材料我便赶赴到当地见到乡、村干部,得知双方在多年诉讼中,剑拔弩张,缠访缠诉,气走了多个调事的干部。有个村干部一听说我要处理这事,头摇的像布榔鼓子一样笑道:这事谁也管不了,没一个好说话的,情拖了,等过些年头,再老一个,就没事了。我也笑了笑,称:我刚调过来,给我个机会让我试一下吧。就这样先打动了村干部,争取配合我去查看现场,绘制了现场图;接着我找到一些年老村民,摸清双方宅基地的历史变迁,做到心中有数。

面对长达十几年的纠纷,我分析后认为该案仍有调解的余地,起码双方纠缠十几年,纠纷让他们已疲惫不堪,也都想做个了断吧,谁也不想整天伴随着官司过日子。为化解纠纷,我不厌其烦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陈述、交流。起初,双方还是互相指责,互不让步,此时我引用了一句资深法官的话,你们知道人生两大不幸是啥吗?双方一听都愣了!“一是重病在身、二是官司缠身,这是古人传下来的名言,好好想想吧,有没有道理!”后来开庭时,我邀请了乡村干部和当地老邻旧舍参与旁听,在开庭后我对双方进行了引导:虽然一方宅基地使用证标明了四至,但是有瑕疵,不能对抗历史边界和先前有效的另一方宅基地使用证,政府已做出的纠正与处理,要服从,不能以此误差纠缠不休下去。庭后,一些老者也纷纷参与劝说,陈某的儿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2016年7月15日,陈某一家人指派陈某的儿子正式向陈某某赔礼道歉。见到此情此景,陈某某百感万千,心情舒畅的坦言:“我们本都是一门的兄弟叔侄,既然这样了我也愿意让步,别再干涉我建房子,至于赔偿多少就随意拿吧”,经过协商,最终达成陈某某在宅基使用证范围内建房,陈某一家再阻挠,并赔偿陈某某建筑材料损失3千元的一致意见。双方在协议书上签押后,陈某某与陈某儿子双手紧握在一起。至此,该长达十余年的矛盾纠纷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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