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祥公司携全体员工向院长、民二庭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法官公平正义、高效高质量的审理,马杰审判长请客不到、送礼不要,公开、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非常佩服……”3月上旬,正阳县龙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带到了汝南县人民法院。
原告正阳县龙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简称龙祥公司)诉被告曹国成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正阳法院受理后,因被告曹国成的儿媳妇在正阳法院工作,龙祥公司申请正阳法院回避。该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到汝南法院审理。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由于该案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况且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尖锐,在办理该案时,主审法官非常慎重,每一环节,每一程序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在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多次拒绝当事人请托,顶着压力,坚决排除了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根据查明的事实及时做出了判决。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原告即表示送锦旗,以对汝南法院的公正司法表示感谢,被承办法官婉言谢绝。原告领到二审判决书后,坚持向汝南法院及承办人发送了一封感谢信。
主审该案的马杰审判长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的宗旨是将司法为民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力让人民群众在我审判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