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妥善处置一起突发事件。
上午11点,汝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王某某情绪激动,突然发病,昏倒在地。
法警大队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先拨打120及时与主管院长取得联系。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警员及时赶到现场,维护法庭秩序。120急救车及时把被告人王某某送到汝南县人民医院。经诊断,被告人王某某患有心脏病,并做有搭桥手术。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治疗,被告人王某某病情基本得到稳定,现场的法警们都长长的松了口气,此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钟,法警们的衣服都湿透了,还未顾上吃饭。承办法官对被告人王某某送达变更强制措施以后,直至下午三点多钟,法警们才撤离现场。
在此次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汝南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的同志们沉着冷静,处置方法得当,警力及时到位,配合密切,成功的避免一起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