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持续了两天的降雪仍然没有停下来,一位案件当事人却冒着风雪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局王明法官送来了鲜艳的锦旗表达谢意。
当事人名叫冯联华,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前刘某死亡,李某一直拒绝与法院见面,不想履行债务。汝南法院执行局王明法官经过多次查询,发现李某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即把李某的公积金扣划成功。冯联华说,我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很小,只有几千块钱,没想会得到法院重视,而且这么快就得到了执行,咱们法院的法官真是在用心为百姓办案。
该院王明法官说,“我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事关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我时刻记在心里,只有心里装着人民群众,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我们才无愧是人民的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