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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院:兑现胜诉人权益无大小

发布时间:2020-04-20 15:39:08



4月16日上午,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金铺镇某村新型建材公司勘验现场,对一起返还原物案做清场交付前的准备。法官在现场认真记录和拍照,固定了判决书确定交付内容的现状,并深入了解了企业在整修厂房和设备方面遇到的种种问题。

接近中午12点,执行人员一行人驱车离开勘验现场,途经金铺镇十字路口时,执行法官姚威突然发现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车牌号非常熟悉,赶忙喊停车。经核实,这辆车确为另一起买卖合同案的被执行人刘某的车辆,此时车前门玻璃没有关闭完全,刘某应该就在附近。

原来在2018年,刘某赊账购买屈某防盗门,后经判决应支付屈某欠款2000元。执行过程中,经法官多次联系刘某,刘某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法官查询到刘某名下有辆轿车,在心里记下了车牌号码。

姚法官在车旁与刘某打通了电话,告知了身份和所在位置。不一会刘某与几名年轻人气呼呼的赶到车旁,先是说自己很冤,不应还款,法官正告刘某确有冤情,可以申诉解决,但不应拒绝执行。刘某等人又七嘴八舌地辩称案件确实冤枉,申诉成功案件翻过来了咋办。执行局副局长郭旗上前释法:如果案件经申诉逆转翻案,法院同样会采取执行回转方式,把钱给你要回来。刘某听罢,称去找钱。几分钟后折了回来,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刘某手中拿的是一本账条子,原来刘某对自己的债权如何兑现想弄个明白,想向法官咨询诉讼程序及问题,法官耐心答复对刘某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官们耐心解答,刘某表示:“你们法官这样的办案态度我敬佩,因为钱不多,你们整天追着要俺本来以为是偏向对方,俺这算服气了”,并当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足额支付了欠款、执行费及诉讼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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