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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解心结 析法明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8-08 09:11:18



  2020年8月5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36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某等36名农民自2015年起在刘某某成立的公司内务工,被刘某某拖欠部分工资合计612724元。2020年6月29日,刘某某在汝南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工资欠款单上签字,并承诺在2020年7月30日前兑现150000元,余款另付。逾期后,刘某某没有兑现上述承诺,2020年8月3日,36位农民工情绪激动,在县信访大厅闹访,我院诉前调解室调解员接到县信访局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耐心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当事人到汝南县法院诉前调解室诉前调解,通过合法途径追索劳动报酬。在征得36位农民工同意后,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刘某某,在双方均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定于8月5日在汝南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现场调解。8月5日调解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讲明相关法律规定,使农民工消除了对立情绪。针对欠薪方刘某,调解人员紧紧抓住法律责任主体这个关键,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同意于8月13日前清偿36名农民工工资,至此,36起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深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汝南法院进一步强化“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积极推进法院主导的诉调解对接机制,持续完善诉调解对接中心和专业调解室建设。汝南法院积极探寻以发挥法院主体作用为支撑,以强化诉前调解为重点的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调解工作室选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法官为专职调解员,创新解纷模式,推进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张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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