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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4:48:11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研究,汝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辅助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书记员7名,驾驶员2名。

  2、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招聘合格人员与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该公司向法院派遣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忠诚奉献、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和工作分配、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一)书记员: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 

  (二)驾驶员:

  1、男性,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驾驶证B1以上; 

  三、不得招聘录用的情形。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7、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

  (二)报名地点:汝南县人民法院 政治部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书记员); 

  3、驾驶证原件、复印件(驾驶员); 

  4、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6、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7、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版; 

  8、信息登记表/upload/file/20221012/20221012145247_39886.xls。 

  五、书记员考试、考察。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两项内容。 

  2、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入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拟招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一并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变,对考核合格者,由法院统一安排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位待遇。 录取人员工资标准为2700元/月(含管理费用及社保,社保含单位及个人部分)。并配发办公用品、工作制服。 

  八、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3、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根据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发布公告。 

  4、考生参加考试、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汝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6、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联系方式:0396-2168107 185***** 

汝南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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