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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汝南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 助推市场监管主体对企业柔性执法

发布时间:2022-11-23 09:40:36


近日,汝南法院高质量审结一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某食品企业的行政处罚案。该院立足于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从企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程度、企业的经营状况、对消费者造成的影响等多维度审查行政处罚的适当性。通过组织原被告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统一了对食品添加酱油及食品标签重要性、准确性的认识。最终,在本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实质性化解了这一行政争议。

该案只是汝南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缩影。多年来,该院一是建立“2+N”调解联动机制。建立“2(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N(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群策群力,为行政争议纠纷找到化解的突破口,同时以点带面,用每一个个案营造知法、守法社会氛围。二是推动立、调、审三阶段有机配合,实现和解结案。汝南县法院注重立、调、审三阶段的充分沟通,坚持和解贯穿全程,接力调处纠纷,逐步缓和双方矛盾;精心研判案情,制定和解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工作。在受理环节充分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和意愿,在审理过程中推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积极主动沟通,争取双方达成谅解和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和审判程序中。对判决后仍有协调可能的案件,将和解工作延伸至判后,进行上诉约谈和判后分析,让当事人明白诉讼带来的时间成本和诉讼风险,促进进一步达成协议,履行义务,彻底实现案结事了。

多方举措下,汝南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取得了优异成果。绝大部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2022年1-10月该院仅受理行政案件24件,审理中实质性化解10件,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的16.4%上升到现在的91%,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从2018年的45%下降到现在的30%以下。

下一步,汝南法院将继续持之以恒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助民、司法便民,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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