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华,汝南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吴清华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清正廉洁,甘于奉献,时常自省、自重、自警、自励;该同志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勤勉敬业,务实重干,近年来个人结案数、结案率均居全庭首位,得到了当事人、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2019年6月被中共汝南县委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1年5月被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评为驻马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2009年、2021年两次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