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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湿与远方”——汝南法院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2-15 13:33:15




在“2月2日”第28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汝南县林业局在天中山文化广场举行湿地保护系列司法实践活动。进一步凝聚司法保护共识,增强群众湿地保护法治意识,营造保护湿地“人人参与,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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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汝南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周边群众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湿地的生态功能及保护修复湿地的重要意义,着重宣传了汝南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类型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周边群众的生态保护及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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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2月集中管辖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汝南法院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等关键时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汝南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诉源治理、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为豫南平原生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时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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