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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植成,国之富也。让大地山川绿起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通往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要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努力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自觉行动。”汝南法院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造林绿化工作,连续多年开展植树活动。尤其是管辖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全院干警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日益增强,不断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豫南平原生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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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造林是生态修复的重要措施,3月12日植树节之际,汝南县人民法院邀请汝南县第六小学的校长和老师一同前往汝南县宿鸭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植树,也是育人。树木与育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着植树,万古长青。种下一抹绿色,播撒一簇希望,收获一份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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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伴着明媚的春光,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带领法院干警与六小的老师们一起挥锹铲土、培土围堰、提水浇灌,将一棵棵充满生机的树苗植入土壤,为初春增添了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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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下希望,走向春天。一锹土,种下的既是树苗,也是生态文明的希望;一桶水,浇灌的既是土壤,也是美丽中国的梦想。众人植树树成林,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将肩负起职责使命,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诚团结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争当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同植一棵树,共建一片绿,用汗水浇灌希望,用行动彰显担当,守护好、建设好我们的大美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