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老君庙法庭在辖区推行“三段五调”工作法,调处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受到省市法院的肯定。为了深化这一举措的效果,该庭将调解自“未诉、诉前、诉中”三段延伸运用到之后的“判后”环节,在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同时,坚持不放弃任何一个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推动案结事了,实现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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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老君庙法庭庭长叶宸法官对一起已经结案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经过叶宸的耐心释明,声称坚决上诉的当事人在消除疑虑后请求法官再次调解。叶宸随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庭,并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一起对双方进行判后说法析理。经过法官和调解员一上午的努力,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这起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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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面前,老君庙法庭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没有止步不前,而是自觉树立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大局观,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继续坚持深化、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法,把调解原则贯穿到每一个民事纠纷的每一个环节中,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今年1至6月该庭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4.59%,同比上升5%,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有效促进了和谐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通讯员: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