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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买卖合同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8-20 08:17:57




近日,汝南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偿还24万元欠款,妥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快捷高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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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0日,原告汝南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供货,但被告方却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无奈起诉至汝南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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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案件的谢峥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双方当事人一开始均比较排斥,谢峥法官以多年的办案经验,迅速找到切入点,告知当事人继续僵持下去不仅耗时费力,还会影响企业名誉。最终在法官反复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后,双方关系得以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拿出24万现金履行了还款义务。

案件的妥善处理,是汝南法院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汝南法院的法官们在处理涉企纠纷时,坚持案件审执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想方设法减少企业负担,用实际行动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按下快捷键。接下来,汝南法院将会继续坚持倾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时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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