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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人民满意是他不变的追求

  发布时间:2011-07-29 09:43:47


党和人民满意是他不变的追求

——汝南县人民法院王长安同志事迹材料

提起汝南县人民法院,人们都会由衷地赞扬这里有一支秉公执法、爱民敬业的法官队伍,有一个精诚团结、开拓奋进的领导群体,群体中有一位永葆先进、一身正气的领头雁──王长安院长。

王长安院长是2008年12月份来到汝南法院工作的。上任以来,他以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抓班子、强队伍,以公正、高效的审判业绩,赢得了上级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在他的带领下,汝南法院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等26项省级以上荣誉和驻马店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34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

严格司法保公正

对严格司法,王长安院长多次强调:办理案件,要树立全员、全过程精品意识,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上都要精益求精。为此,他狠抓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夯实思想基础。在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中开展了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服务于全县的中心工作。二是建立防错、纠错、改错功能为一体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由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有关部门通过旁听庭审、查阅案卷等方式,对案件的实体、程序进行评查,帮助承办法官分析问题,提高审判质量。三是坚持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由专门人员定期对未结案件发出催办通知和审限警示,督促承办法官加快工作节奏,防止案件超过审限。四是组织裁判文书系列讲座,选择资深法官结合我院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促进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这些措施的采取,汝南法院的案件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上诉维持率和服判息诉率大幅上升。

倾力调解化干戈

在汝南县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2000余件案件中,百分之七十都是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素无小事,事事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看到民事案件当事人上诉率较高,矛盾相对激化的特点,王长安院长决定大力推行民事调解结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活动实施细则,同时以“调解年”为契机,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和争当调解能手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形成诉讼调解与外部调解的良性互动。同时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民调委、乡综治办联系,构建全民参与调解,共同解决社会矛盾的大环境。如办理金铺镇儿童溺水身亡一案,法官四下案发地,邀请乡、村、组三级干部共同调解,法官耐心、真心、诚心感动了村干部和原、被告家属,终于促使七名被告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他倡导“全员调解”,全院上至院长,下至一般同志,审判员、主审法官、书记员、合议庭成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院长,全院参与,发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促进案件调解,不厌其烦,耐心细致调解

汝南法院这一做法赢得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2009年6月,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汝南法院召开。河南省高级法院张立勇院长作出批示,组织人员总结汝南法院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攻坚克难止信访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等多种原因,汝南县的涉法信访案件近几年来长期居高不下。这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转。上任之初,王长安院长敏锐地认识到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他决定把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做为头等大事来抓。在他看来只有切实解决信访工作,法院审判工作才能够回归正轨。针对信访工作,王长安院长燃起“三把火”。一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接待与处理工作。他从抓初信访入手,要求接待人员做好接待与记录、登记等工作,让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接待来访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信访意见,认真梳理后再明确给予答复,由于工作抓得细、抓得实,从而减少了大部分信访案件激化的可能性。为了切实解决信访难题,他身体力行,每周一次的“院长接待日”他从未间断过,满足了许多当事人不见“一把手”不罢休的心理。在每一次接待当中,他都努力倾听来访人意见,与其进行推心置腹的交流。对其合理诉求进行及时的解决,对于一些无理的要求进行耐心的说理讲法。在他的真诚感召下,很多当事人都挟怨而来,满足而归。二是抓好信访工作的防范、布控与协调工作。在他看来,很多信访案件只要应对及时,措施得力,都是可以得到有效处理的。为此,他在全院范围内推行案件判后答疑做法,来访听证会做法,他经常告诫法官要把案件的处理看成是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为了有效解决信访工作,他多次亲自主持召开听证会、与相关部门、街道社区进行沟通,努力发动多方面的力量共同解决问题。三是抓好重点信访案件的解决工作。2009年,汝南县人民法院有14件重点的信访案件,这些案件由于当事人频繁上访,态度强硬,不易简朴解决而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王长安院长逐一对这14件案件进行了分析,逐一与当事人进行了思想交流,研究出解决方案,积极奔走,在班子内部推行包案制度,实施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最终使14件上级交办案件都得到有效处理,全部息访。2010年涉诉信访量比去年下降90%,未有一起赴省、赴京非访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队伍建设创优势

王长安院长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护民权、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落实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实现司法亲民、爱民、为民的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他认为内强素质是关键,提高法官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是主要环节。每年利用春节过后审判压力较小的时机,他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让部分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围绕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释疑解惑,更新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拓宽视野。为检验学习效果,在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授课老师出题,对全体同志进行闭卷考试,并将成绩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晋职的依据。同时以每周例会为平台,引导法官主动学习;以“人人都要写文章、人人要上台演讲”为动力,开展群众性调研活动,督促法官自觉学习;以案件评查为手段,检验办案能力和学习效果。并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汝南法院干警获得硕士学位的7人,本科79人,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建设一支职业化法官队伍,夯实了基础,铆足了后劲。

虽然在法院发展的道路上已经走出了一步步坚实的脚印,但王长安院长还是用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热心、爱心、善心、公心,在创新路上继续谱写着一曲并不普通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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